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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27 08:33:01 发布时间: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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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读后感(精选14篇)
他,纵横捭阖在整个楚汉争雄之期,用他的骁勇善战,桀骜不驯书写了人生的传奇;他,在角声满天,尘沙奔腾的战场上英勇无畏,激荡了多少儿郎铁马冰河平定天下的壮志情怀。他,韩信,曾折服了多少生活在不同岁月里的人,可终究逃不过命运的俘虏,无情悲惨的将他化作孤魂,飘荡在历史的书卷中,其凄怨声引起了那些倾听者的悲闵,伤怀和唉叹。
当我熟读这段因战乱而人物辈出的历史时,我没有因项羽乌江自刎痛觉惋惜,更没有因刘邦的屡败屡战的执着气魄而深感钦佩。西楚霸王虽有气贯长虹的英雄气概,但他于月黑风高之夜活埋二十万章邯降军实属残忍无道,若他得天下,怎使天下诚服?登上帝王宝座的黔首是刘邦,而造就宝座的人却不是他自己,刘邦因识人便得天下,功绩是属于那些生死相伴不离不弃的好友,让我为之愤愤不平的韩信,占有最为重要的位置,
人若是在贫困潦倒的时候得到帮助,那么除了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之外,他的恩德就是一生都难以忘怀;韩信少年浪荡在村野之间,他每天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饥饿,他遇上了河边浣衣的妇人天天赠饭,终是因为妇人的训斥而茅塞顿开,觉得自己应该有所作为。这位妇人不仅仅拯救了韩信的生命,她启迪了韩信去寻找自我的价值,探索生命的意义。
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一些想法,而行动起来的人是少之有少,所以理想也越来越少,越来越小,最后走的都是大众路线,平平淡淡的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就像我们上小学的时候,会觉得警察用一个字形容,酷!初中了,现实稍微让我们理智的看待未来,于是觉得哈佛的校园满园芬芳;直到高中,更加现实了,清华变成了我们梦不可及的奢望,而我们能做到的,是通过努力将它与我们的距离拉近一些。有些理想,不是我们难以实现,而是一开始就放慢了步伐。
韩信不一样,他一开始对他的理想并不是一个准确的定义,他所想的“作为”涉及很广,带着自己的雄心壮志,他独自一人去启程坚定不移的去付出实践了。
得一知己,在壮志未酬时诉说心事,在贫瘠落魄时相知相惜,知己也肯定是识得自己真性情的朋友,够坦诚,共进退。
萧何是韩信的知己,萧何月下追韩信成就了他后来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和四面楚歌的赫赫战绩。萧何识得他的高瞻远瞩,钦佩其军事才能,所以尽力挽留,引荐及帮助。韩信是个知恩图报之人,他对萧何感激,信任,毫不保留;所谓英雄,有吞吐天下之志,包举四海之心,萧何成就了他的英雄之路;在战场上,他是帝王,足智多谋,威风凛凛,他将平定天下作为己任,愈战愈勇。此刻的他内心必定是骄傲的,自信的,他实现了少年时的梦,甚至超越了当时的梦,所以他会在寒风中豪迈饮酒,激昂地呼喊出自己的快意,这时候的他不再是以前的韩信,他不再受寒,受饿,受辱;多少敌将亦臣服在他的脚下,他傲慢的俯视着,满足的淡笑着。他拥有了千军万马,他在自己的人生战场上也想出奇制胜。
日长则昃,月满盈亏。在七八年的战争的岁月里,他付出的不仅仅是时光,他的军事谋略所露现出的锋芒深深刺痛着刘邦的眼眸,于是在刘邦一步步的算计下,韩信的人生从高峰慢慢滑入谷底。
我想,在这个纷乱的年代里,处世的原则往往为自己的故事书写结局;善懂时局,明则保身的是张良,他可以共患难,却不同享福,这是张良自保的高明之处。急功近利,只谋略不谋政的是韩信,他在战场上挥戈自如,却不懂的观察政治时局,在人生最耀眼的时刻只进不退,导致被掩藏和打压。韩信被囚禁了,幽幽深深的院子让他开始每天寂寥的度日如年,因为他的雄心壮志被铐上枷锁了,开始被黑暗慢慢的侵蚀着,摧毁着,而他自己只能压抑着静静的等待,蓄积待发,一不小心便会步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韩信内心必然是愤怒和不甘的,平扫天下,他功不可没,最终却只能为自己的性命堪忧。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我看来,韩信的赫赫功绩重于泰山,可他的死像鸿毛一样漂浮徘徊在天空的上方,久久不落,不是因为太轻,是因为死的难以预料,死的轻而易举,他的悔恨会像羽毛,久久漂浮着。是啊,就在韩信毫无防备的时候,吕后和韩信信任有加的萧何加害了他,这个在多少个日夜里和他侃侃而谈的知己竟亲手给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画的是那么的出其不意,韩信死了,他死的愤怒,他死凄惨。幸运的是,他的魂魄依然被司马懿缱绻在千古流传的史记里,倾诉着他一生的故事。久而久之自然而然的,会有文人志士为他赋词,也会有伟人圣贤肯功评传,也有像我一样的,只能捧着书,叹他一生传奇,叹他英雄路短。
成败一知己,生死两妇人。这区区的十个字,何以能够述说完一代英雄的人生跌浮。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透过安利柯的描述,我了解到什么样的师爱才最让学生感到温暖,把学生当亲人的老师。
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转眼间,我们离开《爱的教育》所记载的那个年代已经很久了,但是“爱”这种教育的方式却永远不应该远离我们,特别是远离我们这些教育战线上的工作者,我们要全身心的去爱我们的每一个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为他们的每一点进步而欣慰,用爱的泉水去滋润孩子们幼小的心灵,让孩子们沐浴在爱的阳光中,自由,健康的成长!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是教育中所不能缺少的。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全书以一个“爱”字贯穿始终,这不就是我们教育工作者所需要的吗?爱究竟是什么,它像空气一样,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但又因为它无影无形,往往又很容易被我们忽略。但我们的生活中不能缺少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
文中有一则小故事让我感受颇深,有一个叫克洛西的残疾孩子被一群孩子欺侮,克洛西将一个墨水瓶掷去,正巧掷在了先生的胸部,当先生问是谁是,卡隆挺身而出,然而先生眼盯着卡隆,又看看呆着的学生们,静静地说不是你,结果先生说了一段话,“你们欺侮了无罪的人了,你们欺侮了不幸的小孩,欺侮弱者了,你们做了最无谓、最可耻的事了,卑怯的东西,最后只说了一句我饶恕你们。从这些小小的细节上可以看出,这位先生了解他的每位学生,关爱他的每位学生。在书中有写道,先生有说过这样一句话:”你们以外,我没有别的家属在世界上,除了你们,我没有可爱的人!你们是我的儿子,我爱你们,请你们也欢喜我!我一个都不愿责罚你们,请将你们的真心给我看看,请你们全班成为一家,给我慰藉,给我荣耀。“先生的这些话,让所有的学生都信服与他。
回想我们所教育的学生,一群淌着鼻涕流着口水行动木纳的低智商孩子,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命运所捉弄,残忍的剥夺了普通人所拥有的权力,注定了这一生不能象正常人一样的生活,比起正常儿童,他们没有了以后做学问的可能,所以我们应该给予他们的爱,要超越正常人,从而最大限度地补偿缺陷,使掌握生活中实用的知识,使他们将来能融入这个社会。
正如陶行知先生在”生活即教育“理论中阐述了”我们此地的教育是生活教育,是供给人生需要的教育,不是作假的教育。人生需要什么,我们就教育什么……以此类推,照加上去:是那样的生活,就是那样的教育。“智障学生的教育就是”吃饭“、”穿衣“的教育,有人说我们的教师就像保姆,的确,我们的教育不仅仅是在学习上,还要在生活上。所以我们比起保姆还要多一样,那就是对学生的爱。我们的学生在身理上已经落后于正常儿童,我们要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更多的爱,来弥补身理上带给他们的缺陷。
班中有一位自闭症学生,不会开口说话,但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吐口水,玩口水,造成的结果就是在他的周围全都是口水,包括身上,课桌上,椅子上,地上,甚至是同桌的身上,怎么办,打他,那是犯法的,骂他,那是不道德的,讲道理,他又听不懂。面对这样的学生,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缺陷而放弃,学校和家长都期待着我们用最先进最科学的理念来开发这些孩子的智力,我们需要的是充分的精力去打一场持久战。师生之间的一次簇膝长谈恐怕对于部分学生收效甚微,所以在师生之间建立一条”有情,有意,有爱“的道路。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一个人的生命是非常短暂的,每个人都有其闪光点,就算是我们的学生也是如此,而作为教师的我们,不能吝啬我们爱,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女神》运用神话题材、诗剧体裁、象征手法、反映现实。其中《女神之再生》是象征着当时中国的南北战争。诗人说过:“共工象征南方、颛顼象征北方,想在这两者之外建设一个第三中国————美的中国。”不过,诗人早期的社会理想是模糊的。他曾说过:“在初自然是不分质的,只是朦胧地反对旧社会,想建立一个新社会。那新社会是怎样的,该怎样来建立,都很朦胧。”因此,女神要去创造新鲜的太阳,但仍是一个渺茫的创造,只是理想的憧憬,光明的追求。但在五四时期,它曾给了广大青年以力量的鼓舞。
《女神》的艺术网络是多样化的统一。激情如闪电惊雷,火山喷发;柔情如清风明月,涓涓流泉。而《女神》中的代表诗篇《天狗》其艺术风格当属前者。这首诗写于郭沫若新诗创作的爆发期,正是青年郭沫若情感最炽烈的时刻。这首诗的风格是强悍、狂暴、紧张的。
一开始诗人便自称“天狗”,它可吞月、吞日,吞一切星球。而“我便是我了”则是个性获得充分张扬所带来的自豪感。所以它是诗人在五四精神观照下对个性解放的赞歌,也正因有了冲决一切束缚个性发展的勇气后,个性才得以充分发扬,五四新人才具有无限的能量:“我是全宇庙底energy底总量!”这样的五四新人将会改变山河、大地、宇宙。“我飞奔,我狂叫,我燃烧……。”诗句所释放出的情感力量像猛烈的飓风、奔腾的激流,在那个时代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波。“我飞跑”则是令人振奋的呐喊,充分展示五四时期个性解放的痛苦历程。总之,《天狗》是五四时期奏起的一曲惊心动魄的精神赞歌。是五四时期人们第一次从诗歌中听到的勇猛咆哮的时代声音。“天狗”那可吞掉“一切的星球”的豪迈气概,正是五四时期要求破坏一切因袭传统、毁灭旧世界的精神再现。
而《天狗》只是《女神》创作中诗人情感与艺术碰撞、融合、激溅出的一朵小小的浪花。可见,《女神》创作想象之丰富奇特,抒情之豪放热烈堪称诗界一绝。它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浪漫主义艺术色彩将是照彻诗歌艺术长廊的一束耀眼光芒;它的灼人的诗句就像喧嚣着的热浪,轰鸣着狂飙突进的五四时代的最强音。
《女神》是一部浪漫主义诗集,主要特色有:浪漫主义精神。浪漫主义重主观,强调自我表现。《女神》是“自我表现”的诗作,诗中的凤凰等,都是诗人的“自我表现”。诗中的“自我”主观精神,是强烈的反抗、叛逆精神,是追求光明的理想主义精神。喷发式宣泄的表达方式。浪漫主义以直抒胸臆为主要表达方式,诗中的直抒胸臆表现为喷发式的宣泄,《凤凰涅盘》等诗最典型地体现这一表达特点。奇特的想象和夸张。如从民间天狗吞月,想象为天狗把全宇宙都吞了,“如大海一样地狂叫”等。这种极度夸张的奇特想象最能表现强烈的个性解放要求和对旧世界的反抗、叛逆精神。形象描绘的方式上,具有英雄主义的格调。语言方面,带有强烈的主观性的色彩。一些描写自然的语句中,染上诗人当时的主观感觉。
个性主义是郭沫若前期的主导思想,在文学上,要求张扬自我,尊崇个性,以自我内心表现为本位。个性解放的呼声通过对“自我”的发现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表现出来。如:《天狗》中的“天狗”这种冲决一切罗网、破坏一切旧事物的强悍形象,正是那个时代个性解放要求的诗的极度夸张。《浴海》的自我形象,同样是实现自我个性解放的诗的宣泄。这种个性解放的要求不仅仅着眼于个人本身,诗人将个体的解放作为社会、民族、国家解放的前提,将它们融合为一体。《地球,我的母亲》中可以看出他个性解放的要求呈现出了劳苦大众利益的一致性。 反抗、叛逆表现在:《女神》诞生之时整个中国是一个黑暗的大牢笼,这激发了诗人反抗的、叛逆的精神。如:《凤凰涅磐》中的凤凰双双自焚前的歌唱,对朽败的旧世界作了极真切而沉痛的描绘。凤凰的自焚,乃是与旧世界彻底决绝的反抗行动,是叛逆精神的强烈爆发与燃烧。《我是个偶像崇拜者》中诗人表白崇拜自然界与社会界一切象征生命的事物,来否定一切人为的偶像,一切扼杀生机的旧传统,表现出对封建权威的极度蔑视。《匪徒颂》将列宁、罗素、尼采等人一起赞颂,表达了自己要步其后尘挺身反抗的坚决意志。
《女神》时代的郭沫若,身居异国,感于祖国的贫弱落后,列强的虎视眈眈,常常怀着忧国的情思。从《女神》中的《炉中煤》的年轻女郎,《凤凰涅磐》中更生的凤凰等形象,不难看出诗人对于祖国的深沉眷念与无限热爱。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的童年是那么美好、愉快,现在,我是在接受教育的时候了,自然会有些不高兴,但是,应该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又玩了,又学了,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呼兰河传》是著名作家萧红创作的一部自传体小说,1940年写于香港,本书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与特色。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呼兰河传》读后感,欢迎阅读:
在暑假时候,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最开始时,并没有感觉它有多好看。等我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才越来越觉得它的精彩。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的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有着心智未开的居民和乡村应有的纯净生活,虽然不如大城市的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极力想表现孩童眼中未知而灿烂的世界,她在字里行间流露的却是刻骨的忧伤,笔下的人物和风景无不带着一种忧郁的美.她这样写请神的鼓声:"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路的人在夜里诉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生离死别,万分的难舍."而她眼里秋天的后园是这样一番景象:"每到秋天,在蒿草的当中,也往往开了蓼花,所以引来了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这样一来,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
作者笔下的人物有着凄哀的命运,原本天真活拨的小团圆媳妇被婆家狠心的折磨致死,而围观的人都抱着猎奇的心态,从未有人对她抱以同情和拯救的念头;有二伯一个人孤独的生活着,害怕死后没有人为他送行,成为孤魂野鬼;冯歪嘴好不容易成了家,而媳妇却早早的离去,剩下他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
萧红静静的叙述着这些人物的故事,正是这种平静带给人不安和绝望的心态,故意去压抑,故意去冷漠,反倒给人无尽的伤感.其实令人伤心的不仅仅是这些社会最底层小人物的悲惨命运,更让人苦闷的是他们周围那些人的冷酷无情,在这些人的举动中我们看不到怜悯的存在.小团圆媳妇被热水浇头,浇一次昏一次,却没有人去阻止这种暴行,而是围在旁边看热闹.这场景让我不自觉的想起那让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一幕:一群中国人在木然的观看自己同胞被处死的电影.可怕的不是暴力,而是暴力下的臣服和麻木.呼兰河城里的人早已见惯了贫苦百姓们颠沛流离的命运,于是他们的同情心也在不知不觉中丧失殆尽了.关于冯歪嘴子的故事就更令人伤心,大家得知他成家之后,不但不关心他如何养活一家人,反而热衷于寻觅他自杀的蛛丝马迹,在他床上发现一根绳头,便有人传言他要上吊,他新买了一把菜刀,很快他要自刎的消息就传开了.看到这里我非常怀念沈从文笔下温暖的湘西风情,那里的人们似乎充满了人性的光辉,而不像萧红笔下的人们如此的冷漠和残忍.
我想是萧红本身的命运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这些人物,一部优秀的作品总能够体现作者的心怀,一个历经艰难困苦的人,即使写欢乐也必然将其镀上一层沧桑.萧红一生经历的尽是破碎的感情,来到香港的时候,心中大概还在介怀那些悲苦无依的年年岁岁.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种心绪,写出的当然是苍凉的作品.
萧红借着这些人物写出了自己的悲惨身世,她含着眼泪在唱属于自己的歌.她用这样一句话来表达自己孤寂的心境:"逆来顺受,你说我的生命可惜,我自己却不在乎.你看着很危险,我却自己以为得意.不得意怎么样?人生是苦多乐少."这句话暗合李后主"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感慨,一个是漂泊女子,一个是亡国之君,这悲凉千载不灭.
在小说中,萧红写到:"大人总喜欢在孩子的身上去触时间."在香港的时候她已经疾病缠身,大概也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所以才想要用一个孩童的口吻来触碰那被时光的洪流冲得老远的童年岁月,尽管并不美满,但比起飘零的壮年时代,总还是有那么些值得回味的东西.她笔下的"我"是纯真可爱的,有那么一段让人至今难忘,就是祖父将落井的鸭子烤来吃,"我"以为只有落井的鸭子才能裹在黄泥里,于是费尽力气想要把鸭子赶到井里去,即使祖父同意烧活鸭子来吃"我"也不愿意.一个心智未开,天真可爱的小女孩的形象跃然纸上,让人禁不住想抱起来亲一下那粉扑扑的脸蛋.
这部《呼兰河传》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同样是回忆童年,同样是出自女作家之手,它们有着许许多多的共同点,但是萧红的文字更显凄凉,给人一种孤独幻灭的痛楚,这种带着一点病态的艺术美感,是《城南旧事》所无法比拟的.
读完这部小说,我又想起了茅盾先生的序言,他用他的文字祭奠了年仅32岁便孤独在异乡逝去的萧红.据说萧红的遗言是:"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想想她的生平,我们就不难理解漂泊者萧红在文字中透出的凄凉和幽怨.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1]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首先声明,本人绝对无意毁谤任何人,但如果把一篇读后感写得太有条理,倒反不象读过此书的人了,尤其是百年孤独这本世上最独特的书。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莫言说:“时光实在是令人感到恐慌,日子像流水一样一天天滑了过去。”浮生只如白驹过隙,转瞬间欢笑已然湮灭成尘。这跌宕逼仄的人生路啊,总是不遂人愿。你看,天边的流云缓缓而逝。“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是啊,仓促,我还没来得及构思好如何书写,可它已经草草收尾。时光是掌间的沙,你越是想握得越紧,它就流的越快,你只能看着它逝去,却无能为力。这世间最压抑的词便是“无奈”。当我们垂垂老去的时候,我们也才知道有些东西,失去了,再也不会回来。
都说红颜弹指老,可是弹指老的岂止是红颜呢?就算是同一个人,在同样的地点,在不同的时间里,心境也是不一样的吧。就像李易安也曾写下“风住尘香花已尽”,那些馥郁纷繁的花,那些微暖和煦的风,那些迤逦缱绻的景致,那些氤氲往事都如那一缕花香,掠过鼻尖,悄然逝去,湮灭在这九万丈的红尘紫陌里。如今这双溪载不动许多愁的小舟,也不似当年那西亭日暮时穿梭在藕花深处的小船了。这时的李易安已韶华已逝,孑然一身。
苏轼在被贬去岭南时,写下了千古名句“此心安处是吾乡”。莫言说,他与故乡的关系是鱼与水的关系,是土地与禾苗的关系。那么我呢?那个曾经被舅舅们哄着,晚上一定要听“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的女孩;那个拿着爷爷写的“疏影斜横水清浅”,念得磕磕绊绊的女孩;那个喜欢在阡陌纵横的田间,玩得一身泥回来的女孩。现在,只停留在了烟波浩渺的记忆里了,被时光打磨的像是隔了层毛玻璃,看不太真切。现在的这个女孩变得开始越来越沉默,不习惯与人打交道,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才感到自由,有时读读几行字,写写几个字,便消磨了一个下午,或是一天。生活对我来说就像一汪古井里的水,乏善可陈,只有偶尔奋力扔下几块石子,才悄悄然的荡开几丝涟漪。平淡的生活,只有经历过大起大落,被命运世俗绊了脚的人才期待。可我想要的并不是这些。
毕夏普说,掌握失去这门艺术并不难;很多东西似乎本来就是会失去的,失去了便不是灾难。可是我只不过是想找回当初的那份让我甘之如饴的回忆。
我喜欢在所有我喜欢的东西前加上一个前缀——“我的”,仿佛是对全世界的人宣告这个东西的所有权是我的。我的故乡,那个普普通通的江南小村,青瓦红砖,屋檐高高翘起,如一只只青色的鸾凤,。只是几年未见,却早已物是人非。各家门口的红色对联在风雨里呆久了,便都染上了岁月厚重的斑驳,渐渐褪了颜色;那几个儿时的玩伴,见了面也不再多话,只是浅浅的打个招呼便形如陌路一般绕开了。回想以前,最爱的便是在天气渐冷的时候,和他们一起,偷偷从别人家的地里挖出番薯,埋在火堆里,烤熟了吃。那种软糯泛甜的味道,不是任何山珍海味可以比拟的;或是在春夏的时候,吃着从山边拔来的野菜,吃的满嘴都是绿色的汁液;又或是惬意得躺在河边,让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罅隙,暖暖地扑在眼皮上,嘴里嚼着茅草白而微甜的根。就像莫言在书中说的“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几乎尝遍了田野里的百草百虫。”现在,那份回忆和味道只限于记忆中了。曾经跟我玩的最合得来的小七,如今已经到了那个永远有八个时差的城市。想来,我们相隔的不只是距离,还有我们之间无法跨越的空间和时间,永远错开。
莫言说:“每年麦收的季节,是我记忆中十分愉快的季节。”多年以前的,也是那个秋天,大人们忙着收割最后的稻子,我们便在金黄的麦垛边玩起捉迷藏,日薄西山,尽量把自己的身体缩得更小一些,似是要把自己融进这墙影尘土里,成为大地的一部分。
有几个孩童在身边打闹,似是在玩捉迷藏,玩久了,又提议去干些别的什么事,便欢笑着跑开了。炊烟袅袅升起,被风吹破了,淡淡的吹至我眼前,迷了眼,似是看到了当年的自己。纳兰容若说“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我没有浅淡书墨被泼香茗,但是我也会感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走在时光的路上,每个人都是彼此的过客,当岁月的涌流冲乱了记忆,未来催促我们告别,但身上的每个线索都与故乡割舍不断。每晚的午夜梦回,孤独的天秤总是偏向故乡的那一端,任何一个躲雨的屋檐都不会像故乡那般温暖。故乡像是一座围城,只有当踏上去往他乡的路途时,才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回去。回去那个拥有无数美好记忆的故乡。
这个月老师让我们读了《朝花夕拾》,每个同学都对《朝花夕拾》有些感受。
都知道鲁迅是一代大文豪,而《朝花夕拾》中全是鲁迅对于当时封建社会的感触。在书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各篇文章鲁迅对于当时社会感触的区别。下面我来分析一下。
先分析一下《五猖会》。记得五猖会中有一段文字写得是我由“笑着跳着”开心的等待着去看迎神赛会,“‘去拿你的书来’”,父亲慢慢地说,而我此时的心情,也由开始的兴高采烈,变得“忐忑着”,“担心着”,当父亲说出“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而我“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心情则是由高空跌至半空,并且从中看出了“我”当时心情的失落与不解,失落在“我”背不熟书,父亲就不许“我”去看五猖会,不解在父亲为何要在临出发前不久叫“我”去背书,奇怪父亲为何毫不顾及孩子心理,心里甚是厌烦与无奈。所以在五猖会中,表达了我对于当时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摧残的痛苦与不满。
然后说一说《无常》。在无常中,记得有一段话批判的非常好:“他们——敝同乡下‘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从这段话看出了“我”对社会的不满,“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因积久的经验,知道阴间维持‘公理’的只有一个会,而且这会的本身就是‘遥遥茫茫’,于是乎势不得不发生对于阴间的神往。”说明了乡下人对鬼神信赖的原因且说明了当时社会对于“下等人”的不公平,只可以靠对鬼神的信仰为生,并且是只靠着对自己死后公平的渴望!真可悲。又从下一句“人是大抵自以为衔些冤抑的,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由“不假思索”更可体现出“下等人”对于鬼神是多么地深之入骨的依赖。从中可体现出,鲁迅对于当时封建社会所谓“正人君子”压迫老百姓的不满与反对。
下面说一说《二十四孝图》。文章中主要讲得两个故事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就说郭巨埋儿吧,表达了我对郭巨儿子的同情——“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看出“我”深入故事其中。从“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景……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看出“我”儿时的天真、可爱,以及我对于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的批判。
最后再说一说《父亲的病》。文中主要写了我与陈莲和河水打交道的过程,蕴含了有力的讽刺,在文中,他比较了中西医对待垂死病人的不同态度。前面讲了一个中医医治病人的故事,一位有名的医生出诊费原为一元四角,一个城外人家有人生病,花一百元才请来,看病时还只是草草一看,第二天复诊时脉搏冰冷,没有脉搏,还说明白得的是什么病,从容走到桌前,开出药方之后离开。可看出这类医生的不负责,对于病人的命不当命。而文中后面作者也分析了中西医思想的不同,中医是就算无药可救也希望家人多喘几天,即使半天也行;而西医则是,“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的没有痛苦”,可以看出所谓医道和孝道的不合人性、不尊重生命的荒谬本质。
从《朝花夕拾》中可分析出鲁迅对于当时社会所批判的侧重点是不同的,这就是我的分析,也是读书结果和感受。
当我读完《致加西亚的一封信》这本书时真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犹如喝了一杯美味的咖啡,让你回味无穷。它令人深思发省,让你不由自主地对工作,对人生进行新的思考。工作意味着什么?我们应该怎样去工作?
工作意味着什么?
说实话,每天都只是上班 、下班,周而复始,从来都没有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直至看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工作既是你的责任,你谋生的一个重要手 段,工作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它锻炼你的能力,也增强你的知识和经验。工作不仅仅带给你薪水,同时还带给你快乐和自信。从现在开始,我会更加热爱自己的工作,全心全意,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工作当中。我是一名普通的驾驶员,每天的工作很平凡,也很机械。但我们要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争取做出不平凡的事。作为驾驶员,我们的汽车就象是战士手中的枪。我们时刻要保持它良好的工作状态,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平时要经常保养和车容车貌的整洁,让领导和老干部们有一个干净舒适的乘车环境。尤其在行车过程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证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不受损失。尽管我们的工作很辛苦,尤其在炎热的夏天,太阳光的直射有时刺得眼睛直发痛,尽管有空调,但还是闷热难挡,躯体也由于长时间的驾驶而变得肌肉酸痛。
但现在,这些都已不算什么。因为我坚信 “有用才是根本的尺度”。我是有用的的,我是单位这个集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应该怎样去工作?
对,就像罗文那样。那么罗文又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是一位具有敬业、忠诚、服从、勤奋等等优秀品质的人。
敬业精神——就是坚决的执行力,果断地采取行动,一心一意完成上级托付的任务。当接到上级交付的任务时不应有丝毫推诿和犹豫。马上采取行动,以出色地完成任务为目标。正如文中所说:主动,就是不用别人告诉你怎么做,你就能出色地完成工作。在本质上,敬业精神与主动性是完全一致的。所以在工作中,我们时刻要采取主动性。作为一名老干部工作者,在为老干部服务的同时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把被动服务转为主动服务。只有做到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心中时刻装着老干部,才能称得上是一名合格的老干部工作者。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处处以老干部满意为自己工作的最终目标。
忠诚——就是大到忠于自己的党和忠于自己的祖国,小到忠于自己的单位、自己的领导和自己的职责。试问,一个不忠诚的人,他会出色地完成任务吗?我想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反之,当你心中充满了忠诚也就是充满了无限的爱时,即使你工作得再苦再累,你也丝毫不会叫苦。因为你是为自己所爱的去付出,去贡献,你会为能尽自己的一份力而感到自豪和快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首先要从政治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单位,我们始终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一切以工作为出发点,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努力做到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事不做。时时为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老干部工作者而感到自豪。我想,这就是忠诚的魅力,无怨无悔。正如书中所云:一千克的忠诚相当于一吨的智慧。
服从——作为下属就应该坚决服从自己的领导。也许你的领导不是十分优秀,也许他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你不得不承认,他成能为你的领导,这一点就是优于你的地方,也是足以令你学习的地方。不要去抱怨工作,也不要去抱怨你的领导,这样做只会令你逐渐丧失敬业精神。而要学会换位思考,要理解领导所担负的压力,用主动工作的行动去支持他。学会不时问问自己:我能为领导做些什么?而不是我必须为领导做些什么?在实际工作中,我能够做到坚决服从领导安排,一切以工作需要为出发。遵守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出车请示领导,不出私车。配合办公室做好车辆出车的各项登记工作。努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作为一名服务科的工作人员,能认真负责地完成好科室领导交办的各项慰问工作和体检工作中的安排和文字打印工作。能够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一切以工作为主,把自己所有的工作任务都干好。
勤奋——当你在执行任务之前,要拥有良好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清楚地知道怎样去完成任务。这就需要我们平时不断地学习,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文化修养。工作中要善于总结经验并熟悉自己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为出色完成任务打下扎实的基础。作为一名驾驶员和一名老干部工作人员,首先要钻研自己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其次要经常学习关于老干部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做到了然于胸,轻松驾驭。只有这样才能为领导和老干部们做好服务工作。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学习各种知识,来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象罗文那样具有敬业,忠诚,服从,勤奋等等优秀的个人品质的老干部工作者。
我一向自诩读书甚多,常常冷不丁地从书中拣一句出来,把和我谈话的人说得瞠目结舌,然后夸夸其谈的告诉他出自谁谁谁的某某某名着。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很得意,就以为自己已经博览群书,通天晓地了。还装出一副文绉绉的样子,像中了状元郎似的,好不骄傲了。昨天,我与好友M君正在闲谈,正起兴时,我眼珠子一转,脑筋一动,又冒出一句托尔斯泰的名言来,并用调侃的语气问他说看过这篇文章没有。他很恼怒,大声质问我:“你太自以为是了,我问你,《格列佛游记》,看过没?”这一下可把我问住了。说实话,我对这部世界名着早已久仰,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能拜读。于是,找了个空闲的时间,去书店把这本书捧回了家。
古人读书有头悬梁,锥刺股之说,而我读书大概也有此种精神吧。只两天,这本二指厚有余的大书就被我看完了。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先生的奇遇。这本书第一站是小人国利立浦特。小人国的确小,格列佛一只手就能拖动他们的整只海军舰队。大致说来这是个十二分之一的微缩国度。作者耐心的描述格列佛一餐吃了多少鸡鸭牛羊,喝了多少桶酒等等,反复的提醒读者牢记这个比例。例如,小人国的国民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名工匠,搭建了一个长七英尺、宽四英尺、有二十二个轮子的木架:但是主要的困难是怎样把作者抬到车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
工人们用带子捆绑住作者的脖子、手、脚和身体;然后用像作者他们包扎物品用的那么粗的绳索,一头缚在木柱顶端的滑轮上。九百条大汉一齐动手拉这些绳索,不到三个钟头,就把他抬上了架车……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都有四英尺多高,拖着我向京城进发……在这般小的玩具世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显的渺小委琐。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格列佛游记》的讽刺在揭示现状的同时,也构成对某些语言的模拟和挖苦。这也是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缘故。这个较有人情味的格列佛,把小说带向另一个层面的讽刺:即对人性的怀疑。
两次尺度转换起了某种否定的作用。到了大人国,这点就变的十分明确了——因为格列佛自己也变成了“小人”:他用自己少得可怜的几片小金币向那里的巨人讨好;他弄刀舞剑,展示自己的勇武;他和王后宠爱的侏儒闹矛盾、斗心机。但他的讨好保护人的行动又实属迫不得已——因为他随时可能被任何外在的力量伤害。而说它所谓的讽刺意味,则又可以用书中的另一句话来诠释,“一个人如果要在与他的地位完全不可相比的人们面前保持自己的尊严,即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是徒劳无益的。
转眼见又到了书的第三卷,飞行的岛国,这一卷在我看来是最为引人入胜的了,作者再一次去进行航海,但一样也是遭遇的厄运,他被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之上。却意外的发现了飞行的岛国——拉普他。这里的人十分奇怪,似乎对乐器有种莫名的喜爱,他们除了把饭菜都做成各种各样的乐器形状以外,还时不时的就皇帝连同所有大臣拿上乐器演奏三个小时。并且把音乐视为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如果不懂音乐,或是不精通音乐,那他不管有何德何能,也是要比别人矮一头。格列佛先生在这里先是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他去参观了位于飞岛国的陆地领土上的首都拉加多,并去游览了着名的“设计家学院”。
在这里见到了许多的奇人,了解到了许多奇怪的事,甚至见到了一台能自己写出哲学,诗歌,政治,法律,数学和神学着作的书。作者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后也离开了这个地方。随之来到了本书的第四卷,慧马国。格列佛在慧马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总而言之,《格列佛游记》既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优秀小说,也是一章具有着强烈讽刺意味的哲理文。他讽刺了社会上的种种丑恶,却又不明说出来,而是巧妙的将它们安插在书中的故事中,把人类贪婪,为了谋权牟利的心机在小人国的大臣们身上体现出来。把人类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掠夺残忍的本性在与大人国的交往中体现出来。至于飞岛国与慧马国的启示,在上面我已经说到了。
赫尔巴特是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家,他被称为“科学教育之父”。他在长期的教育实践和理论探讨中提出了自己的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并且发表了著作《普通教育学》,全书共分三编,三编之前加有一个“绪论”。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的丰富,当初看起来觉得有点复杂和枯燥,但是经过小组的讨论以及课堂小组展示之后才真正的理出它的框架。《普通教育学》里面写了许多教育思想,我觉得这对我们师范生的教育理论学习学习是很有帮助的。在《普通教育学》中的主要提到的内容中,我想分享的是这两个方面:
(一)性恶论与儿童的管理。
赫尔巴特禀承了历史上沿袭的“性恶论”,认为在儿童天性中处处都会表现出不服从的烈性。“这种烈性就是不守秩序的根源,它扰乱成人的安排,并把儿童未来的人格本身也置于种种危险之中”。这种盲目的烈性情绪的种子如果不加以遏制,它就会伴随着儿童的成长而一直存在于儿童身上,还甚至会逐年增长扩大,所以他认为儿童管理就是许多必要的预防措施之一。他将对儿童的管理作为实施教育工作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他提出了儿童主要的管理方法有:威胁、惩罚、监督、权威与爱等等。
我认为对儿童的管理要宽严相济。不可以一味地去对儿童进行惩罚和威胁。因为威胁可能对于那些本身很劣行的学生是没有任何效果的,他们会视而无睹。教育心理学课本上提到,表扬比惩罚更能取得效果。我认为惩罚只适合于行为特别恶劣的学生,对于其他一些行为良好但学习成绩差或者只是偶尔一次犯错的学生不该用过严的惩罚,更不能体罚学生。近日来发生的伤害学生事件,就引起了我们的思考,学生毕竟只是孩子,尽管他们做错事,我们也不可以对他们施以体罚,那样不仅会对他们的身体造成伤害,还会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
我们应该多点表扬学生,让他们得到鼓励,对学生的行为给予及时的肯定是对学生最大的鼓励。其实我们生活中没有差生,只要教师能够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并加以肯定和呵护。另外,教师要树立权威,必须先要让学生感受到他们的爱,师生之间感情的共通,有利于拉近师生的距离,教师要引导学生敢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同时也要给予学生自己的空间,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二)教学论。
兴趣的四阶段与四段教学法。赫尔巴特认为人的兴趣是一个由“专心”和“审思”共同组成而又相互矛盾的心理活动。“专心”要求人全身心地投入到某一事物之中,排除其他事物的干扰,不以彼一害此一,“应当明晰地把握每一件事,全心全意地献身于每一件事”。同时,“人格依赖于意识的统一,依赖于积聚,依赖于审思。各种专心是相互排斥的。
正因为如此,它们也排斥那种必须借以使它们统一起来的审思”。因此,“专心”排斥“审思”,同时又需通过“审思”将种种“专心”统一起来。“专心”与“审思”的矛盾运动构成了兴趣的四个阶段,即注意、期望、要求、行动。赫尔巴特正是依据兴趣的四个阶段提出了其极为著名且又影响极为巨大而深远的“四段教学法”——清楚、联想、系统和方法。
赫尔巴特的教学论是他教育思想中的重要内容。赫尔巴特从观念、兴趣、统觉等心理学思想中寻找到教学论的理论依据,是将教育学建立在心理学基础之上的表现,也是赫尔巴特的伟大贡献之一。同时他试图将五道念作为教育论的理论基础,是将教育目的建立在伦理学基础之上的努力也是教育理论的重要贡献。
他在教育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教育性教学”的概念,正确地阐明了教学的定义,论述了教学与教育的关系,并且他提出了“四段教学论”。他的教学理论是根据心理过程规律的基础和教学过程而建立起的明确的规范化的教学模式,这对现代教师们仍然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但是,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四段教学法”的思想过于形式化和机械化,它的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
阅读名著等于与名人对话,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如果我没有仔细地阅读过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单单根据我们教科书的一个章节简短的内容,我或许只能粗略的知道他的思想大概是什么。而完整地看了他的《普通教育学》之后,我才真正地掌握了他思想的只要内容,包括他著作的背景,他的经历经验等等。作为一名师范生,除了掌握课本知识之外,还要多读点名著,多看点书。只有这样,才能丰富自己、完善自己。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众所周知,以宗法制为框架,以分封制为基础的政治结构是西周王朝最显著的特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家与国等同、血缘与地缘合一的特色政治模式。该模式在很长时间内维护了西周王朝社会和政权的稳定。
西周末年,国家衰败,王朝颓势已不可逆转,而周幽王为了搏褒姒一笑,不仅搞出了“烽火戏诸侯”的闹剧,更废除了太子姬宜臼,从而引来了犬戎的进犯,最终国破身死。姬宜臼即位,号平王,迁都洛邑,我国历史开始进入的春秋时代。
春秋时代的突出特征就是以周天子为代表的周王室衰微,诸侯国崛起,并相互征伐、兼并以扩大势力范围。这一特征的最大影响就是破坏了原有的社会结构,使得“征伐自天子出”变为“征伐自诸侯出”。这是政权下移的体现,也是战国初年卿族夺取政权的背景之一。
当然,王室的衰微仅仅是卿族夺取政权的大背景,而卿族政治的出现和原公族的内乱斗争才是卿族夺取政权的诱因。
晋国,作为春秋称霸时间最长,国力最为雄厚的诸侯国,自晋献公起,就出现了卿族政治。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卿族政治非但没有被削弱,反而不断增强,最终将晋君完全架空,出现了“三家分晋”的悲剧。相比于鲁国“三季之乱”和齐国“田氏代齐”,晋国的卿族政治又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本文将对晋国卿族政治的发展来分析三家分晋的必然性。
晋国卿族的壮大,总的来说是政权下移的体现,而晋国政权下移的根源,却是公族内斗和卿族政治出现的结果。
一、曲沃代翼及公族的衰败
晋国的公族的内斗很早就出现端倪。公元前785年晋穆侯死,其弟殇叔夺取了君位,首破宗法制的嫡长子继承制。但四年后的公元前781年,晋穆侯太子仇杀殇叔夺回君位,称晋文侯。前745年,晋文侯逝世,公子伯继位,称为晋昭侯。
同年晋昭侯把曲沃封给穆候之子,文候之弟成师,是为曲沃桓叔。这本是维系以“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为框架的宗法制度的正常举措。但将成师封在距离晋都翼很近,比翼更大的曲沃,却为之后的公族内乱埋下了隐患。
公元前739年潘父杀昭侯于晋都翼,成师妄图以小宗公族代大宗公室即位为君。受到大宗公室的武力反对,从此揭开曲沃代翼的序幕。自公元前745年—公
元前679年的67年间,姬仇一脉的大宗公室与姬成师一脉的小宗公族为夺取晋国政权长期征战。最后,桓叔之孙武公俘获晋哀侯,彻底掌握了晋国政权,称为晋武公。
曲沃代翼对晋国的最大破坏不是宗法制度的破坏,而是公族的衰落,按理说,无论是大宗还是小宗,只要是公族执掌政权,按宗法制原则应该维护公族政权的利益。但以小宗公族取代大宗公室的成师一脉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并未维护公族的利益,反而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根绝公族对公室的威胁。
根据《左传.庄公二十三年》的记载“晋桓、庄之族福,献公患之。士蔫曰:去富子,则群公子无谋也已。公曰:尔试其事。士蔫与群公子谋,潜富子而去之。次年,士蔫又煽动群公子,使杀游氏二子。冬,晋侯围聚,尽杀群公子。
自此,晋国公族一脉被杀戮殆尽。
然而不幸的是,本发生在公族身上的惨剧竟然又通过“骊姬之乱”发生在公室身上。其结果就是太子申生自尽、重耳和夷吾逃亡他国,而骊姬之子奚齐和其弟卓子即位不久也被大臣杀死,
自此晋国的公室也被沉重打击,一蹶不振。真可谓“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二、晋文、成公时期卿族大发展
由于公族和公室受到晋君重创,而原来公族执掌、协助国君执政的卿大夫便空缺了下来,故而晋献公提拔了一批异姓卿族,如荀息、里克、赵夙等来辅佐统治。同时对这样的卿族,晋献公依旧采取分封制的方法来治理,使得受封的卿族在采邑内聚居,从而为卿族取代公族成为晋国新兴的政治势力拉开序幕。卿族的发展,使得以宗法制维系的君臣关系演变为普通的君臣隶属关系,晋国的宗法制亦基本被破坏殆尽。
晋文公即位后,为了安抚已经壮大的卿族势力,实行了大规模的分封,以满足卿族对土地、财富的需求,减少君主与卿族的矛盾。如《春秋左传注,隐公八年》记载,先转食邑于原,因称原轮;先且居封于霍,称霍伯;毕万封于魏,以魏为氏;荀氏食邑于荀,以荀为氏;狐射姑封于贾,因称贾季;韩万食邑于韩,以韩为氏……这种异姓的分封制与周王朝的异姓诸侯分封有异曲同工之妙,使得异姓卿族掌握了大量的晋国土地,增强了卿族的经济实力,削弱了公室的实力。
此外,晋文公还大封官职以提升卿族地位,如《国语.晋语四》记载,昭旧族,爱亲戚,明贤良,尊贵宠,赏功劳,事肴老,礼宾旅,友故旧,青、籍、狐、箕、栗、都、柏、先、羊舌、董、韩,是掌近官。诸姬之良,掌其中官。异姓之能,掌其远官。从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大批异姓卿族取代公族成为君主执政的近臣,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许多公室的远亲还是可以通过任中官(宫廷事务官)来限制卿族对君权的影响。
晋文公、襄公之后,是晋灵公,由于灵公即位时尚还年幼,故而由卿族赵盾辅政,灵公年长后,与赵盾矛盾频发,最终灵公被赵穿杀死,赵盾迎立晋成公。成公即位后,为了缓和公室与卿族的矛盾,将部分卿族提升为公族(本文之后仍称其为卿族)。此方法虽暂时缓和晋君和卿族的矛盾,却也促成了卿族政治的确立,从长远来看却是有害的。为什么呢?有以下2点
1、晋君失去对卿族官职的任免权:众所周知,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公室公族享有卿大夫、宫廷内卫、宫廷内官的继承权。相反的,作为异姓的卿族是没有这些权利的。但自从卿族提升为公族后,这些卿族也具有同样的继承权,这就使得晋君不容易撼动卿族政治势力;
2、卿族的权力进一步扩张:根据文公之制,“诸姬之良,掌其中官”。而变成公族的卿族也就拥有了成为宫廷内官的权力,卿族的权力则进一步扩大。而公族又进一步被排斥在上层政权之外,其的权力和影响力进一步衰落。
综上所述,自文公一来不断发展的卿族势力,经过襄公、灵公、成公三代君主,最终摆脱晋君的控制,晋国的政权下移速度愈加明显了。
三、六卿制度对卿族政治的最终巩固
尽管卿族政治在此期间有了快速发展,但最终使得卿族政治控制晋国军政大权还是在于文公开始的六卿制度。
所谓的六卿就是晋文公初期扩张的上、中、下三军的的将佐,每军设一将一佐,总共六名将佐,由于这些将佐也是卿,所以习惯称之为六卿。
晋国军权在此之前是掌握在公室手中,如晋献公时期,晋国只有上下二军,由晋献公掌上军、公子申生掌下军,从而实现晋君对军队的有效控制。但六卿设置以后,六卿成为军队的统帅,加之军队的主力是由卿族子弟组成,因此变相的将国家性质的军队转化成卿族的私兵,六卿掌控军权也使得晋君失去了军队的控
制权,以晋君为首的公室公族被进一步削弱。相反的,以六卿为代表的卿族控制了晋国军政大权。尽管不同的卿族间存在的利益纠纷,但在削弱晋君权力的问题上,其立场是统一的,使得六卿成为当时晋国最强大的政治力量。
卿族政治确立后,为了进一步控制晋国军政,卿族开始向旧公族下手,所谓的旧公族就是公室有血缘关系,但却十分疏远的公族。自文公起,如栾、祁、羊舌等旧公族同卿族一起被重用而发展,进而成为可以抗衡卿族的唯一力量。但到了晋平公时期,这些旧公族也基本被赵、中行、范氏等卿族诛灭,晋国的公族力量基本消灭殆尽,出现了“公室卑,六卿强”的现象。。而瓜分了这些旧公族财产的卿族则实力更加壮大,形成了以范、中行、智、韩、赵、魏为基础的六卿制度。
六卿制度稳定后,六卿在各自采邑实行独立统治,自行任免官吏,招募军队,从基层瓦解了晋君的统治,这时候的六卿已经从晋卿转化为各自采邑的君主,名义上与晋君保持着君臣名分。而随着六卿的发展不同,实力差距的拉大,新的兼并战争也不可避免,最终剩下赵、魏、韩三氏,,三家分晋的态势最终形成。
第一次,看见田维这个名字,要追寻到20xx年的第20期的《读者》里的书,提前的祝福》。也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孩――田维――留在了我的记忆深处。说起来,竟是那么可笑,我当时只是觉得“这本书还可以,有时间去看看”。呵,有谁知道,“还可以”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现在看来,绝对是一种亵渎了。除了自嘲,我觉得很后悔没有当时就看完这本书,也许我的态度不会不够坚强。当我面对那么些大大小小的问题,也许我的生活不会像现在这样……
刚看到这本书时,扉页的话语顿时已经让我对所有的烦恼和纠结释然了,她说:“生活终究是热闹,世俗,喧嚣,甚至肮脏。但这就是我所眷恋的生活,我不该拒绝它的真面目。”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一定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并具有博大的胸怀来承受生活带来的种种压力,这是何等的高明通彻。
《花田半亩》是一本日志式的散文集,田维的每一篇日志在我们看来都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琐碎。冬天课间那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聊斋里的婴宁,捧一束玫瑰的男人,祖母的花园……这些就是她在苍白的病房里把彻骨的寒冷驱走的温馨。不是所有的生活都是安静的(尽管她盼望着、盼望过)。但是显然她把一切灰色的东西都看淡了,只留下那些彩色的温馨于脑海,温暖自己和周围的人。也许,学会在记忆中选择的人就会经常快乐。
“纤痛”是20xx年8月15日的日志的标题,事实是她的生活经常被“纤痛”造访,记录疾病给自己带来的那撕心裂肺的疼痛,而她称那种疼痛为“纤痛”。“当痛苦随着发丝飘落,悄无声息,是怎样的滋味。”“那么许多,不可遏制,纤细的疼痛。好像发丝的生长,在我心上。”病魔在她正值美丽青春绽放的年纪找上门来,肆意的蹂躏着她弱小但坚强的身体。然而血癌并没有给田维带来绝望,反而让她更加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她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感激妈妈给自己的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而不是责怪妈妈给了自己一个多病的身体。她说:“倘若,这世上从未有我。那么,又有什么遗憾,什么悲伤。生命是跌撞得曲折。死亡是宁静的星、归于尘土,归于雨露,这世上不再有我,却又无处不是我。”
这让我想起,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在接受生活所赐予的一切,无论我们所经历的是幸福,是痛苦,是如意,是坎坷,都应当泰然面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态度什么时候才能走进我们的思想里。我想:用一颗归隐的心来看待身边的事物,不因得失或喜或悲,如此才不会对生活绝望。
我能想到一个脸色苍白的女孩常常站在自家或者医院的小小的阳台上,露出甜美的微笑,面对太阳,那么真实、那么无畏。然后静静地走到书桌前,坐下,拿起笔,感激生活赐予的不一样的今天。随手写下的一段段美妙的句子,潦草的字迹像个顽皮的孩子,在洁白的纸上嬉皮笑脸。她的的乐观让人感到心疼,为什么她如此热爱生活,而生活却没有给予她一点幸福的眷恋?尽管这样她丝毫没有感到不公平,因为这就是她的生活。
《花》里的文字,除了温馨的幸福外,也深深地浸润着她的倔强与坚韧。只有时时平静地与死神对视的她,才可以站在生与死的端口,默默地微笑。我想,她一定在祝福她的亲人,她的朋友,以及陌生人般的我们。奇迹终究没能在她身上延续,如她喜爱的龙胆花般忧伤的她在离去前给我们留下了最美丽的舞蹈。她那纯粹的微笑告诉人们,没有什么能让我们不热爱生活,从容地把痛苦遗忘,幸福永远是生命里最深刻的主题。
一个用生命写作的女孩啊,我想对你说:“此时此刻,我能喝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白开水,坐在电脑前敲那些关于你的文字,我觉得自己很幸福。谢谢你,在你离去之前留下的生命的火种,照亮了我心中的小屋。愿你在天堂幸福。”
编者手记: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写作。她的故事感动着成千上万的人。她的文字至纯至美,极富哲思,且具有强大的穿透力。荆棘里开出的花是最让人惊艳的,让我们在有生之年做一朵向日葵花吧,向着太阳微笑。不管那天,是阴是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