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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2 12:00:02 发布时间: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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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字作文读后感(通用15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今天,我们学习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故事作文,主要讲诉的是在战国时期有一个农夫,由于经常食不果腹,所以他每天都必须坚持到田地辛苦劳作。
有一天,当他正在专心工作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窜出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出来。由于速度太快,它还没来得及收力就已经撞死在田边的树桩上啦。
这时,农夫又惊又喜,天下还有这等好事。于是他将野兔带回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他想,要是天天都有一只兔子撞死在这,那我岂不是以后都不用劳动啦。于是,农夫从此就荒废了自己的田地,每天就在那个树桩旁边等待着,等待着……
通过这篇文章,我了解到人不能够企图不劳而获,只有自己脚踏实地,才能将日子好好过下去。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看完了《残狼灰满》这本书,一个高大坚强的狼酋形象在我心中树立起来。我特别敬佩灰满那种不服输、“舍己为狼”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灰满的狼酋,在一次捕杀猎物时不幸折去前肢,又在一次与野猪博斗中失去了另一条腿,成了一匹残狼。可是,这并没有摧毁它心中顽强的意志,在一匹小母狼的帮助下,它又重新站了起来。为了让自己在众狼的心目中留下一个高大勇猛、四肢健全的狼酋形象,在一次捕杀公原羚时,落下万丈深渊……灰满死了,母狼黄鼬朝天长嚎,所有的狼都学着黄鼬的样子发出阵阵长嚎。正如书中所说的这是对强者的祭拜,对生命的礼赞。虽然灰满死了,但是它的高大形象永远活在众狼心中。
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深深的被灰满这种不怕牺牲的精神打动了。为了狼族的生存,灰满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保全它的同伴。
想想我自己,我和灰满比起来,我是那样没有毅力。有一次,我在做数学题时,有几道题难住了我,我没加思考马上就说:“太难了,我不会!”现在想一想,我比灰满聪明,可它做事有毅力,有决心。而我却没有毅力,轻易就被困难吓倒了。我感到很惭愧,我一定要做一个像灰满那样坚强不屈的人。
虽然灰满只是一匹狼,可它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人类去学习,去歌颂。残狼灰满的狼酋精神一直激励着我,鞭策着我,让我在生活中,在学习上更加努力。
我看过的沈石溪写的书可多了,有《雄狮去流浪》、《红飘带狮王》、《一只猎鹰的遭遇》、《象母怨》等等等等,最近,我又看了一本《斑羚飞渡》。
这本书讲的是:在嘎洛山的伤心崖上,一群斑羚被许多手拿猎枪带着猎狗的猎人逼到了深不见底的悬崖边,走投无路。唯一的希望就是跃过约6米宽的悬崖逃到对面山峰去,但斑羚的跳跃极限只有5米左右,对猎人们来说,捕获它们好比瓮中捉鳖,斑羚们一片惊慌。这时,天空突然出现一道彩虹,头羊受到了彩虹的启发,想出了一个唯一的逃生方法,它让羊群平均分成两队,一队是老年羊群,一队是年轻的羊群。
随着头羊一声令下,一只老羊和一只年轻羊双双跳起,跃向对面的山崖,果然,它们在离对面山崖约一米的距离时开始往下落,这时年轻羊在老年羊的背上用力一蹬,获得了第二次起跳的机会,成功飞跃了6米宽的悬崖,而老年羊却像折翼的小鸟,跌下悬崖。其他斑羚也纷纷起跳,如同一道道生命之桥,让人眼花撩乱。当斑羚飞渡完毕,伤心崖上只剩下一只羊,也就是头羊,没有斑羚为它飞渡,也没有斑羚需要它来飞渡,它在猎人的枪声中,走向那道彩虹,消失在一片绚烂之中。
最令我感动的是:年轻羚羊要借助老年羚羊的力量到达对岸,也就是说,老年斑羚这一队,一定都会坠下山崖,粉身碎骨。其实,老年斑羚可以偷偷跑到年轻的那队里免去一死,但是它们没有!老年斑羚心甘情愿当了斑羚的垫脚石,为下一代铺下了重生之路。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我的爸爸叫焦尼》,这个故事很温馨。主人公狄姆和妈妈生活在一起,而爸爸却生活在另一个城市。狄姆在火车的站台上等爸爸,和爸爸在一起度过快乐的一天。父子俩做了他们喜欢的事情,他们一起去吃热狗、看电影、吃披萨、借书等等。狄姆每到一个地方,对见到的每一人都会大声地说:“这是我爸爸,他叫焦尼。’’他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并认识他的爸爸,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爱爸爸,多么珍惜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光。
爸爸最后准备离开,在火车还没开时,把狄姆抱上火车,并大声对大家说:“这孩子,是我的儿子,最好的儿子,他叫狄姆。”然后把他抱下车,他们舍不得分开,但又不得不分开。读到这里我觉得每天能和爸爸在一起,我真是很幸福。
在生活中,我也要像狄姆一样,懂得知足,懂得感恩,爱我的爸爸、妈妈,爱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牧犬三部曲包含着《兄弟情仇》《独占苍穹》《欲火重生》这三本书,为我们呈现了两只牧犬出生长大的故事。
“灰灰”和“黑头”,原本是亲密无间的兄弟,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两兄弟反目成仇,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灰灰经历了牧犬———恶犬————野犬的变化,从牧场来到城市,最后又回到牧场。在这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历经苦难但不屈不饶的灵魂。
作品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找回自然本色。字里行间大呼回归人性。有时,人性的丑恶让人性不如犬性。动物与人一样,同样是生命,同属于大自然。作为万物之灵长得人类应该尊重其他的生命!
我们还应学到的一点是,在这个功利化的时代,不能只追利,而忘了或是抛弃了心中的真情真爱。牧铃可以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放弃了城市,而你呢,当你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选择哪条路?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猎人和一条跟随他多年的猎犬迷失在森林中,他俩开始相依为命,寻找出路。几天之后,猎人和狗都饿得瘫软了,这时猎人有两个选择,一:和狗一起饿死,二:把狗杀死,吃了它的肉,然后继续寻找出路。他可能找的到。也可能找不到。
读完22课, 我心中有许多感想,现在我就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22课《滴水穿石的启示》是一篇说理文,它开头简明有力,由滴水穿石的现象引出观点。接着,又分别以李时珍,爱迪生,齐白石来举例,让我们心服口服。最后,再次点明道理:做任何事都要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成功。整篇文章条理清晰,令人印象深刻。
在课文中提到的三个人物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爱迪生。爱迪生的名字,人尽皆知。可又有几个人知晓他童年的艰辛?在人们的想象中,像爱迪生这样的大发明家,一定接受过高等教育,出身名门贵族……可事实呢?他从没受过正规教育,幼年就自谋生计,当过小贩,报务员……这一切的努力仅仅是为了生活下去,这一切的辛酸与痛楚只有爱迪生自己知晓。但生活的灰暗并不能灭掉他心中热爱科学的火焰,他长大后成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家。
学完这篇课文,我被伟人们心中的执着打动了。从古至今,那些不平凡的成就都是有一个个看似平凡,甚至毫不起眼的人完成的。但他们真的平凡吗?不,他们的胸膛里,都燃烧着理想的火焰,并不断地付出行动,这本身就是他们的不平凡之处呀!既然伟人们都能够做到,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向他们学习呢?我们也应该在自己的胸膛里燃烧起一团火焰,并以目标专一,持之以恒做柴火, 让火焰越烧越旺。但一定要记住,有了理想的火焰,一定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不然,再旺的火焰也会熄灭。
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信念坚定——这就是22课给我们的启示!
读了胡俊豪的事迹,心中久久不能平静。看看他的所作所为,对照自己,确实是有些羞愧。
胡俊豪是一名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队长,他曾说过:“做人要有大人格,帮助别人是应该的。”
五年级的一天,他约了朋友踢球。正当踢得正欢,一位老奶奶颤颤巍巍地走来,球不偏不倚地砸向了她。其他朋友都四下逃窜,只有胡俊豪上前帮助老奶奶,并且还把不是自己的错也揽在身上。从此,他便天天跟着当中医的老奶奶,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读到这儿,我不禁回想:以前我连在脚边的垃圾都懒得捡,还会帮助一个老奶奶?真是天方夜谭!而胡俊豪却不辞辛劳地帮助有困难的人。我真感到羞愧。
读了这篇文章,我也要向胡俊豪学习,将来做报效祖国的人。
《围城》中,方鸿渐作为钱钟书笔下的一号男主角,自然是占据了很大的笔墨。钱钟书写这本书花了大量的时间,里面的语言犀利刻薄,特别是各种比喻,对人性的讽刺可谓是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其实,志大才疏,懦弱,爱面子,不通人情世故,自认为聪明却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这些都可以用在他身上。要说他真实得可爱,却也不然,有时也是虚伪的。然而,在作品里,是一个女性“千方百计想要嫁”的人。可能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正好爱他棵青菜的人都集中在那里了。据说方鸿渐身上有钱钟书自己的影子,呵呵,这就不好说了。
我想,他在现实生活中是怎样一个人呢?也像写作一样刻薄吗?一般不会这样表现吧。听说过一个小故事,经常有人向他借钱,他总是借给别人所要求的一半,而不要求别人归还。我向来认为,刻薄的人是可以装成厚道的,而厚道的人是无法刻薄的。从他的书来看,这种刻薄是他的本性,而不是为了写书而刻意这样做的。而他对借贷者的这种做法,也是刻薄的天性被掩盖在厚道的外衣下的表现。但是,好的作品是需要这种刻薄的。都像温吞水一样,那就没意思了。
《根鸟》一书是由中国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小心掉进了峡谷。她把求救放在鹰的脚上,根鸟打到了那只鸟。然后她出现在了这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之间,他决定一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根鸟,我很欣赏他的能力。他干过许许多多的“职业”:有当乞丐、背木头、运米、背米、赌博、开矿、背矿等等。
在逃离矿山这件事我记得最清楚。他逃跑了两次:第一次是套着脚镣,所以失败。第二次逃离之前,疤子给根鸟吃了红珍珠(吃了会失忆)但因为老人的提醒,根鸟机智地把红珍珠都倒掉了。假装自己失忆了,然后在山上交了一个朋友,名叫青壶。试管红珍珠书的,他失忆了。不久后,疤子把根鸟的脚镣砸开了,根鸟第二次顺利逃跑了。他在逃跑前还把红珍珠树给烧毁了。我要学习他的智慧。
曹文轩爷爷说过:“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的人产生挟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暖的暖流富有快感地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爱看这部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
我有一个小小的梦想,期望长大以后成为一名动物学家,与可爱的动物们作伴。但是,有两种动物我不太喜欢,一种是可怕凶残的动物,看到它们捕猎、伤人的镜头我总是十分害怕;另一种是小小的昆虫们,它们的种类实在太多,样貌也实在奇怪。
可这些在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后发生了改变,这实在是一本太搞笑的关于昆虫的书,描绘出一个既充满童心,又富有诗意的昆虫王国,鼓励我们用心观察、用心体会,从中寻找快乐。这也是一本关于梦想的书。昆虫就像法布尔最贴心的朋友,心甘情愿把它们的秘密、悄悄话都告诉给他;而法布尔就像每一天沉醉在自我的昆虫梦里,和他的昆虫朋友们一齐快乐的生活。
然而,仔细想一想,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都充满着寂寞和艰辛。为了观察虫儿们,他不分昼夜、不论晴雨,有时风吹日晒,有时星月相随。《昆虫记》透出的追求真理的精神给了我很大启发:无论在生活还是学习中,我都要学习法布尔探索世界的勇气和毅力,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这样才能实现自我的梦想,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